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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Samuelbix
发表于:2017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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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Williambok
发表于:2017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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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李军
发表于:2016年1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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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杨女士
发表于:2016年9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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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李军
发表于:2014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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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Fachri
发表于:2012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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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
发表于:2009年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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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onlyouhapp
发表于:2009年2月20日
5 条留言
请教:我承包的土地在干渠附近,93年修干渠后,土地荒芜无人管理,2000年我在干渠边和承包的土地共计30亩种植柿树园,现在干渠施工,有部分挂果果树在施工范围,该区域原本属于水库的已征用土地,特此咨询工程的果树补偿情况。地址:河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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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详询0396-2916448

留言者:yuanyun
发表于:2008年6月27日
4 条留言
我家现在住的宅基地是拍卖的,可是城建局要在我家的宅基地上规划一条四米宽的路。打了四年官司,输了,输的原因是城建局出了一个规划说明,说土地拍卖后,在宅基地上规划的有路,即便是自已的地,也要留路,可是我买的是20米,用了16米,剩的4米要当路,不是我的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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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电话详谈0396-2916448

留言者:张纪雷
发表于:2008年6月9日
3 条留言
芦庙乡林木承包合同
        (鉴定书)
甲方:程庄   村民委员会 
乙方:程庄   村委   四  村民组  姓名  张宗改
为了搞好农林网建设、加大林木管护力度,增加农民收入,经甲乙双方协商,签订如下合同,以互共同遵守。
1.甲方把所拥有的村南、西南至南河路段(沟堤)长2000米、共有  棵(其中大树      棵新植树1120棵),以拍卖(有偿承包、无偿承包)给乙方,拍卖价       元,有偿承包比列甲方占30%,乙方占70%。
2.乙方必须加强对所管护路段树木的管护工作,保证树木成活率达100%,凡检查时发现损坏树木,除限期补栽外,处1-5倍的罚款,对管护好的给予奖励。
3.甲方将定期对树木管护情况进行检查,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,并兑现奖惩。
4.乙方管理路段树木如需砍伐,必须按《森林法》规定,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,除审批手续外,按原规定比列甲、乙双方分成。
5.此合同经乡司法所公正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一份,乡司法所一份。

6.此合同以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甲方:程庄  村民委员会(签章)
 
乙方:张宗改
   
见证机关:芦苗乡  司法所(公章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1998年3月5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现在村委不履行合同         这个官司能有多大把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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